辦完喪事,大家一起吃個飯,感覺很有人情味;但是這餐飯可也不是隨便吃的,規矩還挺多的,吃錯了可能很難消化。
「這一餐飯」的名稱很多,但一般人較為熟知的是「饊宴」、「遺食」。
話說早期家中遇到喪事可不是請禮儀社包辦(現在有些地方依然是分開處理),而是村子裡的人「逗腳手」一起合作協助,有人的出人,沒人的就搬出鍋碗瓢盆,甚至連棺木也是左鄰右舍一起抬上山的。
好不容易將喪事圓滿了,總要答謝人家吧?給錢就見外了,請吃頓飯合情合理,有錢的就辦桌,沒錢的就把桌上的祭品充份運用了,剁一剁煮成鹹粥也行,反正「誠意喫水甜」。
然而這一餐飯雖說是家中子女宴請來幫忙的人吃的,另一層意思卻是家屬代替亡者答謝左鄰右舍。
喪事畢竟與喜事不同,同樣是辦桌,規矩可多了。喜事會吆喝大家入席吃飯,但喪事卻是默默入座,吃飽自行離開。而這個狀況目前也被誤用,導致有喪家在治喪期間連家人要吃飯也是用手比劃,不敢開口。
喜宴充滿歡樂氣氛,難免杯觥交錯,賓主盡歡;然而喪事連酒都不供應,以避免酒後失言。
再者喜宴上菜是照著規矩一盤一盤往桌上擺,喪宴則是一次就把菜餚全部擺齊了。另有一項常被忽略的,就是喪宴的餐桌上面不能夠用小碟子裝醬油。比如說有道菜是白斬雞,那就直接把醬油淋上去,不可以用個醬油碟子來沾,因為「碟」與「疊」同音,誰希望喪事重重疊疊,接連不斷啊!
早期吃遺食的規矩很多(現在也還有部份地區堅持著),就是來幫忙的人坐著吃,但是自家子孫必須站著吃,而且菜餚是用一只大篏葫裝著,擺放在地上,或者是把桌板拿下來放在地上,自家子孫必須彎腰夾菜然後站著吃。
為何會有這種規矩呢?
其一,親人過世,子孫豈可舒舒服服的坐著 吃飯。
其二,「遺食」乃亡者遺留給子孫的吃食,當然要恭恭敬敬站著吃。
其三,「篏葫」是圓的,一家人圍在周圍進食也是家族團結之意。
雖說子孫都是站著吃,不過有一個人卻是可以坐著吃,那就是女婿,因為女婿畢竟還是屬於外人,既然是外人就是客人,主人怎麼可以讓客人站著吃飯呢?但是女兒都站著吃了,身為女婿的敢坐下嗎?
現今社會講究專業,多數的喪事會委由禮儀公司處理,「逗腳手」的功能已經沒有存在的必要,照理說也不必要準備遺食了,然而吃遺食的習俗依然存在,原因是:
一,家人平時散居各地,難得見面,趁著喪事圓滿,一起吃飯敘舊,所以改稱「圓滿餐」
二,傳統觀念尚在,讓左鄰右舍吃個飯,以免事後責怪家屬不懂禮數,因此稱為「平安宴」。
三,外家遠道而來,辭客後又不能送上山,只好回到喪家吃飯,吃飽走人,這桌叫做「母舅桌」。
綜上所述,辦完喪事後吃飯這件事情還是要保留下來,畢竟人情義理重於桌上菜餚;不過可做小小修正,比如說在餐廳用餐,避免勞師動眾。
此外是否一定要把飯菜擺在地上,讓子孫吃的很辛苦,那就見仁見智了。
易春秋2017/7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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