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壽衣福佑子孫

壽衣福佑子孫

「壽衣」是相當值得研究的話題。
在實務運作上常有家屬是很無奈的接受制式化的壽衣,原因無他,就是不好看。而站在承辦禮儀的立場而言也很無奈,因為沒得選擇。
禮儀人員會告訴家屬有「層數」的習俗限制,家屬處於深怕違背習俗的立場也不敢違逆,所以就延續至今。

根據傳說壽衣起源於吳三桂投降清朝時,他提出一個條件就是:「生時我可以穿清服,死後我要穿明服。」假如這個傳說為真,那就值得探討了。
其一,明朝與清朝有亡國的仇恨,所以不願穿著清朝服裝,這點我能認同;但是清朝是被民國取代了,現在都什麼年代了,故宮博物院都逛了幾回了,誰還跟誰有仇啊?莫非還想反清復明,現代人幹嘛跟著起鬨?

其二,女性亡者的壽衣有「旗袍」的款式,旗袍乃是滿族(清朝)的服飾,既然搞的不共戴天之仇,為何要穿,豈不衝突?

在古代幫亡者穿衣服稱為「襲」,也稱為小殮,殮衣和亡者生前所穿的衣服沒有太大差異,但是衣襟的方向不同,而且以有無紐帶做為區別。
古代活人穿的衣服衣襟向右,用左手去解紐,而亡者的殮衣,則是衣襟向左,無紐帶,表示穿好以後永遠不再解脫了。
在《儀禮/士喪禮》寫道:「乃襲三稱,明衣不在算。」
《釋名/釋喪服》則說:「衣屍曰襲。襲,匝也,以覆衣之也。」
按古禮在襲衣時,除了內衣之外, 還要給亡者穿全新的三套衣服,這稱為「三稱」,然後再給亡者「加幅巾」、「充耳」、「設幎目」、「納屐」,「乃襲深衣」、「結大帶」、「設握手」、「覆以衾」。

此外《釋名/釋喪制》說:「斂者斂也,斂藏不復見也。」無論尊貴卑賤,都要穿上19套新衣服,這是代表天地之數。穿好以後,用被子將屍體裹上,然後用絞帶捆緊。再把布囊(稱為「冒」)套在屍體上面,最後再蓋上覆屍的被子。
或許有人會存疑:「為什麼搞這麼複雜?包覆這麼多層不就看不到亡者的遺容了?」
沒錯,古人的觀念就是不想看,因為古人的想法很實際,畢竟人死後肯定不會很好看,而會因為看了不好看的面容無法產生悲戚之心。

接下來談談漢族的傳統。漢族禮俗的壽衣至少穿五件,最多可以穿十三件,但必須奇數,因為喪事只可單數不可以雙數,以避免不吉之兆。
在壽衣的材質會採用「綢」,主要是取「綢子」的諧音,意謂福佑後代多子多孫。
至於緞子則不用,因為「緞子」與「斷子」同音,唯恐遭到斷子絕孫的果報。
假如夠細心的話應該會發現壽衣是不使用毛皮製品,包括皮帶、皮鞋都屏棄不用。因為在《淮南子》記載:「葬死人者,裘不可藏。」裘就是獸皮,葬之,則亡者來生會轉世為獸類。
當然另有一種說法是人屍與獸革(皮)混雜在一起,到了地府就無法辨別人與畜牲了。

以前有個傳統,就是在國曆二月份假如出現廿九日的這一年,或者是農曆有閏月的月份,會稱為「大龜年」。當大龜年來臨時,子女可以幫父母親或家中長輩添購壽衣,做為祈福之用,讓長輩長命百歲活到像龜一樣長壽。而在壽衣裡面還要放一雙筷子,表示人還健在,因為閩南語「筷子」與「在」同音。筷子外層需用紅布或紅紙包好,代表吉祥。
此外也有嫁出的女兒在父母親過60歲壽誕時贈送壽衣以增添福壽。而早期年長的女性在60歲時會自行縫製壽衣,也是增添福壽的意思。

雖然多數地區對於壽衣的層數都採奇數而不用偶數,但這也並非固定的,南部六堆地區的客家習俗會採用男雙女單之原則。
比較特殊的是以前女性出嫁時穿在禮服裡面的白布衫、裙會保留下來,在日後做為壽衣的最裡層,表示這一生守節、至死不渝。

所謂陰陽有別,亡者的衣服與生者有差異那是理所當然,但是倒不必被講不通的迷信給束縛了。
比如說:
「人死了要立刻換壽衣才能得到這套衣服」「壽衣口袋一定要縫起來,避免帶走子孫的 財富」
諸如此類的說詞其實已經不適合繼續傳承下去了。

易春秋2017/6/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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